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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商务平台制定的规则本应是管理和约束买卖双方行为,使其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进行正常交易。但天猫商城卖家却因“延迟发货”规则,在网店歇业期间被迫赔偿买家16万元。
天猫商城规定,出于保护买家权益的目的,卖家要在开设店铺时支付数万元保障金。如果买家在天猫淘宝商城购买商品并付款成功,商家必须在72小时内发货。延迟发货的,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%作为违约金,且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。这笔违约金就是从卖家交纳的保证金中支付给买家。
开网店7年的李先生,由于李先生忙于搬迁办公地点,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疏于上网维护天猫里的两家网店。就在这期间,300余笔买家发起的理赔不断产生,理由是店铺“延迟发货”。为此李先生的账号自动向买家划出将近16万元的理赔金。
从交易记录中,李先生还发现,有十几个不同的淘宝账号购买了30多笔,而这些不同的账号绑定的手机,竟是同一个1563183开头的手机号。从下午2时52分至4时,几乎每分钟都在买,每一笔理赔金额为500元或490多元,这些账号总共获赔15992元。
这显然是恶意买家发现李先生的网店无人发货,故意利用天猫商城关于“延迟发货”的处罚规则,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正是天猫这条规则,成全了恶意买家,也坑苦了无人提示的卖家李先生。李先生表示自己确实在歇业期间疏于管理,但是现在天猫的管理规则过多倾向于消费者,对商家利益保障过少,遇到恶意买家,商家就遭殃。
虽然使用支付宝付款有短信提示,但划扣店铺保证金用于理赔时没有短信提示,而店铺保证金不足时将使用支付宝的货款余额自动补足,也没有短信提示,这导致卖家不断遭受损失却浑然不觉。
为此,多名天猫店主呼吁,天猫对交易规则应当进行技术修正,针对恶意买家的种种行为,设置“防护栏”,以防恶意买家钻空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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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意买家投机钻天猫漏洞
2012年06月17日 22:37:34 分类: 电子商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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